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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检察护企】红果子地区检察院深入企业走访 以“检察温度”护航企业发展
2024-07-05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白凤莲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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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05

  “自从我丈夫犯罪服刑后,我们的订单和收入都少了很多。公司还有12个员工,我现在既要照顾老人孩子、又要勉强支撑着公司,就希望他能积极改造,争取减刑,早日回家把公司一起撑起来⋯⋯”宁夏某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向检察人员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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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马某的丈夫黄某某是石嘴山监狱的一名服刑人员。不久前,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减刑监督案件中发现,黄某某犯罪前是宁夏某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,且该企业仍然存续,现由其妻子马某经营。在得知该情况后,检察人员遂前往宁夏某印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。经了解,该公司在黄某某经营期间效益稳定,黄某某犯罪服刑后,马某因不熟悉企业经营运作,导致公司业务量急剧下降,对外债权债务情况不明,迫切需要黄某某早日减刑回家,恢复经营、清理公司债权债务。

  在了解了马某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后,检察人员向马某发放了“检察护企”联系卡,详细介绍了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、程序以及正在开展的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希望马某能发挥亲情帮教作用,帮助黄某某增强积极改造、早日回归家庭的信心。同时,针对该公司尚有大额外债无法追回的情况,检察人员立足债权保护,为马某讲解《民法典》中关于诉讼时效和债权保护的相关规定,建议她在会见时与黄某某进行联系梳理,尽早采取措施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给公司造成损失。此外,检察人员还通过马某询问了黄某某在服刑期间的通信、会见等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障,如遇问题,可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,也可由黄某某直接约见派驻监狱检察官监督办理。

  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,持续优化细化“检察护企”工作举措,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抓住“护”这个关键,充分发挥、深入发掘刑事执行检察职能,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实际困难,积极传递“检察温度”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。


【编辑】:白凤莲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